SuperC_Touch 論壇會員(不在線上) nbsp; 來自: 台北縣 文章: 178
新證據顯示原創是Apple
Apple US 2008/0062140 A1 Touch Screen Liquid Crystal Display 專利於 Jun,8,2007時就提出了這個觀念,於 2008/5/13公布,表示三星在申請這項專利時,Apple 的專利已經公告兩年多了,而這項專利於2012/8/14獲得專利,之後Apple所申請的專利應該是為了補足此專利不週全的地方。
Eric5698 論壇會員(不在線上) nbsp; 來自: 台北縣 文章: 57
SuperC_Touch 加油吧! 不要只是表面的可行, 產品化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