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CTIMES / 專利權
科技
典故
P2P-点对点档案交换

「P2P」,简单地说就是peer-to-peer—「点对点联机软件」,意即「使用端」对「使用端」(Client to Client ) 通讯技术,能让所有的设备不用经过中央服务器,便能直接联通散布数据。
亿光侵害日亚YAG专利权 德国法院驳回上诉 (2017.01.10)
德国杜塞道夫上诉法院于2016年12月22日作成二审判决(案号:I-15 U 31/14),认定台湾LED制造商亿光电子及其德国子公司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合称「亿光」)之六件白光LED产品侵害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下称「日亚」)之YAG专利(欧洲专利第EP 0 936 682号,德国对应号为DE 697 02 929号)
日亚控告HTC NIPPON及其经销商侵害日亚专利权 (2016.10.27)
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下称「日亚」)于2016年10月18日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控告HTC NIPPON CORPORATION(其为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日本子公司,下称「宏达电」)及其经销商兼松通讯有限公司(Kanematsu Communications Ltd.)侵害日亚专利权,并请求法院对前开两家公司核发禁制令及命其赔偿日亚之损害
美专利商标局终审核驳PI对Fairchild的专利权指控 (2008.12.22)
快捷半导体公司(Fairchild Semiconductor)宣布,针对该公司与Power Integrations之间长达四年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中所涉及的三项 Power Integrations尚在专利权期限内的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已就其中两项专利的专利权指控发出终审核驳通知书
智财权将成LCD发展隐忧 (2002.07.23)
行政院22日召开2002年产业科技策略会议,并针对台湾电子、通讯与信息产业做系列展望与发展策略研讨。认为近期政府考虑将侵犯知识产权业者,改采公诉罪审判,不过部分LCD厂商认为,若真如此执行,台湾全部LCD老板都要去坐牢,政府应该就产业实质发展状况,研拟出更适合法律,才能为台湾电子产业维系真正竞争力
威盛英特尔互告侵权 (2001.09.11)
九月七日英特尔在美国对威盛电子提出Pentium4(P4)架构总线侵权诉讼,十日威盛反控英特尔P4处理器与八四五芯片组侵权,这是两家公司继一九九九年六月之后再度对簿公堂,竞争合作微妙的商业角力戏码重演
创造「知识经济」最有效的武器─专利 (2000.11.01)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应用好比出版一本食谱, 可以依著作权禁止他人翻印该食谱之内容, 但却不能禁止他人依食谱所载之步骤,炒出一道同样的菜一般。 因此如要排除他人依食谱所载之步骤炒菜的话, 便必须用专利权来加以保护
处处是陷阱的专利权 (2000.02.11)
专利权(Intelligent Property)与当红的网络通讯标准(Internet Protocol)的英文简称都叫IP,然而因特网的IP是公共财,且正在冲击所谓知识产权或专利权的观念,过去工业时代的专利权纷争,到了信息时代恐怕已经完全不适用了,相信Intel控诉威盛侵权一事,也很难达到既定的目的,这可能是Intel的策略运用罢了

  十大热门新闻

AD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读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远播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Powered by O3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9号11楼 / 电话 (02)2585-5526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