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于日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草案及网际网路内容服务管理办法草案。此一草案的用意是针对加强网际网路内容服务的管理、防范有害资讯危害社会,主要是定义在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与公共秩序有明确条例。
大陆相关业者指出,大陆当局对于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相当重视,以便保障电信用户和电信业者合法经营,并能维持电信网路与资料安全性及促使电信事业能正常发展,大陆在今后网路发展将走向全新境界。面对大陆在讯息传输重要媒介电信事业快速发展,为了能在大陆全力发展IT产业同时,能产生加乘效果,因此网路电信的制度规范,已然成为下一阶段重要的发展基础。
相较于台湾,国内业者无不羡慕国外网路科技的自由化,而纷纷向国内相关单位力争放宽在业界的各种法令,以利进展与自由,不料,在对岸大陆的作法似乎背道而驰,原本以为大陆的网际网路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大陆亟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大陆对于相关网际网路通讯的管制将会随之松绑,不料反而透过种种草案予以钳制,如此一来更显示大陆当局对于思想控制并未因加入WTO而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