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於日前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草案及網際網路內容服務管理辦法草案。此一草案的用意是針對加強網際網路內容服務的管理、防範有害資訊危害社會,主要是定義在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與公共秩序有明確條例。
大陸相關業者指出,大陸當局對於規範電信市場秩序相當重視,以便保障電信用戶和電信業者合法經營,並能維持電信網路與資料安全性及促使電信事業能正常發展,大陸在今後網路發展將走向全新境界。面對大陸在訊息傳輸重要媒介電信事業快速發展,為了能在大陸全力發展IT產業同時,能產生加乘效果,因此網路電信的制度規範,已然成為下一階段重要的發展基礎。
相較於台灣,國內業者無不羡慕國外網路科技的自由化,而紛紛向國內相關單位力爭放寬在業界的各種法令,以利進展與自由,不料,在對岸大陸的作法似乎背道而馳,原本以為大陸的網際網路市場快速發展,以及大陸亟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大陸對於相關網際網路通訊的管制將會隨之鬆綁,不料反而透過種種草案予以箝制,如此一來更顯示大陸當局對於思想控制並未因加入WTO而鬆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