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固網股條已成了各大報的熱門議題,但它在民間販售,其實是早在三月名單公布之前就有的事。若將它形容為全民運動並不為過:一家成年的五口各買個二十萬算平常,甚至還聽說有人到企業中販售股條而造成搶購不到撕破臉的情況。問他們這樣子合法嗎?拿得到股票嗎?一般百姓或許一知半解,但身為國家最高立法單位的議員,若也不懂,那立法的品質也就可想而知。

其實股條案只是固網開放的一項衍生議題罷了。固網的開放是為了「減少規範、促進競爭」,利用市場的機制來加速電訊網路的服務環境提升,這在許多國家中已有很好的成果。既然如此,為何在電信業務已有百年以上的歷史中,到近幾年才走向開放的政策呢?因為就社會的價值面來看,電訊服務一向被視為和公路、能源與錢幣等一般,是社會的基層結構,也就是它是交易與論述的通路;再以實務面來看,不論是無線頻譜的有限性(Spectrum Scarcity),或有線網路鋪設的土地公私有使用權,也都使得電訊事業具備明顯的公有性質,這讓電訊服務的公平、普及與內容多元性成為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

讓電訊開放成為世界的政策趨勢,是網路技術快速發展的結果,但技術的開放並不意味著市場的全面開放,電訊服務的公有性價值仍應維護而不可抹滅,尤其是在數位經濟掛帥趨勢下,資訊能力已和語言、專長技術和財富基礎同等重要,讓大家都能接近使用它的普及原則,和傳統電訊服務並無二致。

因此電訊的開放並非「解禁」(De-regulation),而是重規範(Re-regulation)。若放任其在商業機制下運作,業者自然是趨利避害,市場大的都會區大家一擁而入、搶著做,至於偏遠或低收入的城鄉,那就慢慢再說,於是未來幾大都市市民個個光纖到府,農村、山地、離島則還用老舊的銅纜線撥接上網,這樣或許能保存傳統民俗風情,但在生活的水平與工作競爭的條件必然造成極不合理的落差。

目前在新電信法規中已有一項普及基金的規定,也就是由各個固網業者每年提撥一定費用,回饋到發展不平衡的區域,但如何落實,由誰來做,我們未不清楚,也聽不見討論的聲音。別以為這自然應落在公營的中華電信之上,依筆者查詢中華電信高層主管時所得到的答案,該機構正極力轉型民營單位,競爭的壓力已讓他們忙昏頭,這樣的責任該誰做並不清楚。誰知道呢?請去問電信總局。

電訊的開放無疑將為網路的發展帶來一大利多,但生意做的多了,大了,是生意人之福,而非全民之福。政府在急速發展的網路議題上總顯得動作遲緩,若是爭議性問題那還無可厚非,但關於骨幹網路基礎建設,其中的普及價值無庸置疑,既已開動這部列車,就應有配套措施讓全民坐得上。目前各個固網業者皆如火如荼在佈建網路,當更大的城鄉網路差距形成再要亡羊補牢,那可為時已晚,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