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蘋果電腦因其新產品遭部落格網站揭露而提前曝光,憤而訴請法院強制該部落格網站交出相關資料,但此案卻在日前遭到法官嚴厲質疑。
根據美國地方法院去年的判定,蘋果有權向該網站調閱資料,但20日加州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卻不斷質問蘋果的律師,質疑的理由是法官認為記者也有保護消息來源的權利。
目前判決的爭議點在於,線上新聞記者是否能享與傳統記者相同的權利。早先的法律文件中,蘋果聲稱網路作家揭露企業未上市的產品資訊,並不符合「新聞記者」的資格。進行初判的加州聖克拉拉郡高等法院法官James P. Kleinberg也如此裁定,並准蘋果向該網站調閱紀錄。
現在相關的爭議仍未有定論,但依照加州州法,至多有90天的時間可延遲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