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的無遠佛屆在民主國家可以蓬勃發展,人民與官員透過網路可傳達彼此的心聲,然而,網路在共產國家,則不能完全發揮功能。根據香港媒體的報導,大陸成都法院日前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開庭審理成都天網負責人黃琦﹐這是中共首次以顛覆罪起訴網站負責人﹐更是中共在2000年中後通過系列網路管理法令以來,首次以顛覆罪審理的網站案件。
法院的起訴書透露,天網尋人網站經營者黃琦利用網路大量刊登「遙看中華」、「走向論壇」﹑「網海拾遺」欄目,刊登「中國民主黨政治綱領」、「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風波,是屠殺」「中國民主黨章程」、「新疆維吾爾人的獨立意識:因為歷史上我們一直是個獨立的國家」等敏感性文章,觸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應依照中共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五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處刑。一旦定罪,黃琦可能被判處五年徒刑,若案情嚴重,最高可被處以死刑。
據香港媒體指出,黃琦否認相關的敏感性文章非出自其筆觸,而是別人發上去的,因此無法控制網民的做法,才導致此類的文章出現。不過,這起案件已經引起多個人權組織指責中共違反網路資訊自由,要求中共立即釋放黃琦。據說刊登尋人啟事的天網網站成立於1999年,由於註冊時www.tianwang.com已被別人用去,註冊當天正巧是六月四日,所以才加上6-4字樣。不料這樣的巧合卻引人遐想,才出現如此敏感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