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导,与英飞凌拆伙而演变成双方互告的茂德科技,日前接获法院通知该公司所提之一项假处分声请已裁定获准,茂德发言人林育中表示,该项法院裁定准许茂德可以利用英飞凌所授权之技术,研发产销DRAM及其他半导体产品,英飞凌不得干扰或妨碍。
依新竹地院的这项假处分裁定内容,茂德及茂矽电子根据2000年3月15日与英飞凌签署的「技术授权契约」或「专利交互授权契约」中所涵盖的授权技术及专利,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研发、制造、生产、使用、贩卖、陈列、进口、租赁及其他处分DRAM及其他半导体产品,并得采取于媒体刊登广告、散布产品目录、产品展示会、说明会或其他方式从事产品的推广与促销;英飞凌不得采取任何妨碍、干扰、阻止或其他类似行为。
茂德表示,这项假处分裁定的结果,不仅准许茂德可以合法地继续依合约利用英飞凌的授权技术于生产、制造与行销,从而保障茂德的顺利出货及客户权益,更有利于茂德具体实现各项生产规划及行销布局,提升公司整体营运绩效,并落实长期发展自有技术实力的企业愿景。 至于英飞凌大卖茂德股权的影响,茂德评估,由于每天茂德的成交量在1万张以上,英飞凌照规定每天最多只能卖3599张,加上未来茂德有转上市计划,届时成交量必定再度倍增,因此英飞凌的卖股冲击将会愈来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