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电信总局28日公布「因特网服务业者自律公约草案」,希望对网络业者进行低度管理,但又能维持网络世界的秩序,包括对个人资料与隐私保护的规定、大量与垃圾邮件的处理等问题。
电总昨天举办「因特网服务业者自律公约草案」的说明会,不少网络业者与会,与会人士纷纷反应,是否能提升此套公约的层级,成为一套具有实质约束力的标准、公约或者是要点,这样对业者才有实质的约束力,业者才会去遵守这套公约。电总公布的这套草案,是源自于台湾因特网协会本身的自律公约,加以修改后,希望能成为网络业者遵守的共同规则,但由于是自律公约,业者违规的处理方式并没有明确界定,因此能否有实质效益有待观察。
在自律公约中指出,业者对未成年人链接网络限制应有明确规范,如应在网站明显处公告,呼吁未成年人在申请账号前,必须先得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
电信总局拟只管理IAP业者,同时也是采低度管理政策,对所有其他的网络业者也采取低度管理、宽松的政策,因此电总不倾向于要订定一套强制执行的办法,这样可能会让业者觉得绑手绑脚,而且也可能跟不上科技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