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光碟片業者國碩、巨擘與飛利浦之間專利權訴訟多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前年作出強制授權的判決,未來光碟片業者將可以使用飛利浦在CD-R上的專利,而不再需要繳交權利金。飛利浦對此在台灣訴願無效之後,決定向歐盟申訴,之後將提到WTO大會上作出討論。
飛利浦由於享有CD-R專利,所有光碟片業者都需要對其繳交權利金,但近年來由於碟片廠供過於求,碟片報價直落,碟片業者不堪權利金負荷,因此陸續提出強制授權的申請,如國碩與巨擘便與飛利浦在美國仍在訴訟中,而台灣智財局前年判決飛利浦必須強制授權光碟片業者製造CD-R。
根據專利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可申請強制授權之事由有一、為因應國家緊急情況,或二、增進公益之非營利使用,或三、申請人曾以合理之商業條件在相當期間內仍不能協議授權。其中國碩便是以第三項來向智慧財產局主張飛利浦應強制授權,並獲得接受。而飛利浦陸續向智財局提出抗議,但均無效。
飛利浦知識產權及標準部總經理李俊杰表示,對於這樣的判決傷害飛利浦的權利,飛利浦將會向歐盟提出申訴。飛利浦已經向歐盟正式提起申訴,之後將透過歐盟向WTO大會提案抗議,李俊杰表示,這樣一來台灣國際形象也可能因此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