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光盘片业者国硕、巨擘与飞利浦之间专利权诉讼多年,经济部智能财产局前年作出强制授权的判决,未来光盘片业者将可以使用飞利浦在CD-R上的专利,而不再需要缴交权利金。飞利浦对此在台湾诉愿无效之后,决定向欧盟申诉,之后将提到WTO大会上作出讨论。
飞利浦由于享有CD-R专利,所有光盘片业者都需要对其缴交权利金,但近年来由于盘片厂供过于求,盘片报价直落,盘片业者不堪权利金负荷,因此陆续提出强制授权的申请,如国硕与巨擘便与飞利浦在美国仍在诉讼中,而台湾智财局前年判决飞利浦必须强制授权光盘片业者制造CD-R。
根据专利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可申请强制授权之事由有一、为因应国家紧急情况,或二、增进公益之非营利使用,或三、申请人曾以合理之商业条件在相当期间内仍不能协议授权。其中国硕便是以第三项来向智能财产局主张飞利浦应强制授权,并获得接受。而飞利浦陆续向智财局提出抗议,但均无效。
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总经理李俊杰表示,对于这样的判决伤害飞利浦的权利,飞利浦将会向欧盟提出申诉。飞利浦已经向欧盟正式提起申诉,之后将透过欧盟向WTO大会提案抗议,李俊杰表示,这样一来台湾国际形象也可能因此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