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電纜公司(General Cable Corporation)宣佈,公司已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司法部(DOJ)達成協議,結束上述機構就《美國海外反貪污行為法》(FCPA)進行的有關調查,以及SEC對該公司2013-2014年財務重述所單獨進行的會計調查。根據這些協議,通用電纜將向SEC和司法部支付罰款、追繳金和判決前利息,共計8,230萬美元。
|
通用電纜與SEC和美國司法部就調查事宜達成解決協議(source:GAI-Tronics) |
總裁兼執行長Michael T. McDonnell表示,「我們十分高興就此事與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協議。通用電纜致力於在進行業務時恪守道德和最高誠信準則。在過去20年中,公司為實施世界一流的法令遵循方案而投入大量的時間和資源。與此同時,公司全新的策略領導團隊致力於維持公司強勁的業績和法令遵循文化,在其領導下,我們也已改變了自身的業務策略。借助這些措施,公司正朝著更好的方向轉變。」
公司與SEC達成的協議涉及FCPA事件以及單獨的會計和資訊揭露問題(公司此前財務重述的主要內容)。通用電纜將追繳約5,120萬美元的利潤,並就FCPA事件支付約410萬美元的判決前利息,同時就財務重述所涉及的問題支付65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作為與司法部協議的一部分,通用電纜將支付約2,050萬美元的罰款。公司已與司法部達成不起訴協議,有效期為三年。如通用電纜履行協議中所規定的義務,那麼司法部將不對該公司提出刑事訴訟。鑑於通用電纜到目前為止在法令遵循方面所做出的重大改善,司法部與SEC都未要求委派獨立的法令遵循監察員。通用電纜已同意提供年度自陳報告,為期三年。
為了履行協議中所提到的財務義務,通用電纜將向司法部和SEC支付總計約8,230萬美元。2,050萬美元的司法部罰款將於2017年第一季一次性支付。公司將在2017年1月向SEC支付約1,240萬美元,然後在協議達成後180天內向SEC支付約1,850萬美元,並在協議達成後360天內向SEC支付約3,090萬美元。
借助其循環借貸安排,公司擁有或可望擁有充足的流動性來進行上述支付,而且協議涉及的總金額也在通用電纜此前揭露的FCPA相關調查費用範圍之內。截至2016年第三季,通用電纜FCPA相關調查應計費用為3,300萬美元。在與司法部和SEC達成協議後,通用電纜2016年第四季將出現約4,930萬美元的費用。如計算該費用,通用電纜與司法部和SEC就此事所達成協議的相關成本均已確認。
2014年1月,通用電纜自願向司法部和SEC揭露潛在的FCPA問題。司法部和SEC均意識到並表揚了通用電纜在調查期間廣泛、透明的配合,以及公司在法令遵循主管(2015年1月設立的高階主管職務)的領導下,對法令遵循措施的大幅改善。法令遵循主管向公司董事會彙報,並領導一支國際化的法令遵循專業團隊。(source:Business W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