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缆公司(General Cable Corporation)宣布,公司已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司法部(DOJ)达成协议,结束上述机构就《美国海外反贪污行为法》(FCPA)进行的有关调查,以及SEC对该公司2013-2014年财务重述所单独进行的会计调查。根据这些协议,通用电缆将向SEC和司法部支付罚款、追缴金和判决前利息,共计8,23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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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缆与SEC和美国司法部就调查事宜达成解决协议(source:GAI-Tronics) |
总裁兼执行长Michael T. McDonnell表示,「我们十分高兴就此事与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达成协议。通用电缆致力于在进行业务时恪守道德和最高诚信准则。在过去20年中,公司为实施世界一流的法令遵循方案而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源。与此同时,公司全新的策略领导团队致力于维持公司强劲的业绩和法令遵循文化,在其领导下,我们也已改变了自身的业务策略。借助这些措施,公司正朝着更好的方向转变。」
公司与SEC达成的协议涉及FCPA事件以及单独的会计和资讯揭露问题(公司此前财务重述的主要内容)。通用电缆将追缴约5,120万美元的利润,并就FCPA事件支付约410万美元的判决前利息,同时就财务重述所涉及的问题支付65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作为与司法部协议的一部分,通用电缆将支付约2,050万美元的罚款。公司已与司法部达成不起诉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通用电缆履行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司法部将不对该公司提出刑事诉讼。鉴于通用电缆到目前为止在法令遵循方面所做出的重大改善,司法部与SEC都未要求委派独立的法令遵循监察员。通用电缆已同意提供年度自陈报告,为期三年。
为了履行协议中所提到的财务义务,通用电缆将向司法部和SEC支付总计约8,230万美元。 2,050万美元的司法部罚款将于2017年第一季一次性支付。公司将在2017年1月向SEC支付约1,240万美元,然后在协议达成后180天内向SEC支付约1,850万美元,并在协议达成后360天内向SEC支付约3,090万美元。
借助其循环借贷安排,公司拥有或可望拥有充足的流动性来进行上述支付,而且协议涉及的总金额也在通用电缆此前揭露的FCPA相关调查费用范围之内。截至2016年第三季,通用电缆FCPA相关调查应计费用为3,300万美元。在与司法部和SEC达成协议后,通用电缆2016年第四季将出现约4,930万美元的费用。如计算该费用,通用电缆与司法部和SEC就此事所达成协议的相关成本均已确认。
2014年1月,通用电缆自愿向司法部和SEC揭露潜在的FCPA问题。司法部和SEC均意识到并表扬了通用电缆在调查期间广泛、透明的配合,以及公司在法令遵循主管(2015年1月设立的高阶主管职务)的领导下,对法令遵循措施的大幅改善。法令遵循主管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领导一支国际化的法令遵循专业团队。 (source:Business W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