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新興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取得資金,政府將開放以無形資產貸款,由經建會中長期資金提供的二百億元優惠貸款可望在年底前推出,並配合推出無形資產鑑價機制。
據工商時報消息,經建會規劃在中長期資金上將提供二百億元優惠貸款,每一計畫貸款上限為一億元,預估將有一千七百多家數位內容業者及四萬八千多家文化創意業者,可通過新管道取得貸款,無形資產貸款部分須鑑價。
為配合提振數位內容產業,由經濟部擬訂的「獎勵數位內容產業及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要點」也即將發布實施,其適用對象有兩大產業,一是數位內容產業,包括數位遊戲、電腦動畫、數位學習、數位影音應用、行動應用服務、網路服務、內容軟體及數位出版典藏等八項。
二是文化創意產業:包括由經濟部核定的廣告、設計、設計品牌時尚、建築設計、創意生活及數位休閒娛樂產業;由新聞局核定的電影、廣播電視及出版產業;由文建會核定的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文化展演設施及工藝產業。
貸款範圍分為無形資產、有形資產及營運週轉金;一是為取得無形資產所需的資金,以從事投資或創業必需取得的智慧財產權支出;另一是取得有形資產所需的資金,以購置營業場所、機器設備、電腦軟硬體設備等。 如以無形資產專利權、版權及商標等智慧財產權或營運週轉金申貸,還款期限最長為五年;如以有形資產的廠房、土地、辦公室及展演場等申貸,還款期限最長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