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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主席提議700MHZ採開放營運策略
 

【CTIMES/SmartAuto 鍾榮峰 報導】   2007年07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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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外電消息報導,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主席Kevin Martin近日提議,明年初美國政府即將拍賣的700MHz頻段應採取開放策略,應附上限制電信營運商權利的但書,讓一般消費者在沒有任何限制的條件下,可在700MHZ頻段上使用任何行動裝置,下載任何行動寬頻軟體。

Kevin Martin的建議引起其他FCC成員相當程度的迴響,一般認為此舉將改變美國的電信基本政策。Kevin Martin表示,無論是那個電信營運商最後取得700MHz的經營權利,都應朝向開放式的寬頻網路架構,為一般消費者提供各類服務。

業界分析人士認為,這項提議將直接動搖現存美國無線通訊產業的經營模式,欲打破此由電信營運商掌握終端設備和內容服務的現況。以Apple iPhone手機的綑綁式服務為例,iPhone用戶只能使用由Apple和AT&T所提供的應用軟體,且前提是消費者必須與AT&T簽訂服務契約。此外各國通行已久、美國境內卻尚未普及的Wi-Fi高速上網服務,其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各電信營運商之間存在利益衝突尚未克服。

Kevin Martin表示,美國行動通訊業者現在的作法,是把外部多元的第三方開發廠商排除在外,這並不利於未來電信服務的創新經營模式,歐洲行動用戶能選擇第三方開發商的條件值得借鏡。他也相信這個提議若被FCC通過採納,勢必會給行動營運商帶來莫大的壓力。

關鍵字: Kevin Martin  網際建構與管理  網際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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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發言於2007.07.26 09:21:04 AM
隨著IP技術的發展,Internet與Telecom的界限也愈趨模糊,近年來網路服務商(包括ISP與ASP)紛紛藉由VoIP或IM服務跨足電信與通訊市場,如Skype、Yahoo等,對電信業者造成不小的衝擊。值此之際,網路搜尋引擎廠商Google亦陸續於2005年4月與Feeva公司合作在San Francisco的Union Square建置Wi-Fi Hotspot,於2005年8月推出VoIP與IM服務「Google Talk」,於同年9月宣佈推出「Google Wi-Fi」,除在總公司附近(Mountain View,CA)的兩處公眾區域進行測試外,並於9月底回應San Francisco市府建置無線城市的RFI(Request For Information)。在Google的無線網路提案中指出,Google將與WFI(Wireless Facilities, Inc.)合作建置San Francisco的無線網路,其營運方式包括:提供市民與遊客傳輸速率為300Kbps的免費無線上網服務、以Wholesale的方式讓固網業者及3G業者承租網路提供服務,傳輸速率可達2-3Mbps,以及直接售予使用者2-3Mbps的高速接取服務與其他潛在的加值應用服務。
Hidden Light發言於2007.07.24 10:24:36 AM
Google最近買了兩家公司,一家是Web安全服務的公司-Postini,主要是為了輔助其商業應用軟體的發展,這類AP當然是線上服務性質的,Google以6億2500萬美元的現金購併這家公司(7/9法新社新聞);另ㄧ家是Internet電話公司-GrandCentral,這是ㄧ家初創不久的公司,主要是他們能提供消費者一個不管在哪哩、什麼時候都通用的電話號碼,不過收購價格並沒有透露(7/4法新社新聞)。從這兩個購併案可以了解,Google是多方佈局的策略,不僅是因為錢多,其實也是深怕自己企業發展上有什麼漏洞弱點,以致被對手超越或威脅!
Jalen Chung發言於2007.07.23 02:52:00 PM
 

現在700MHz成為兵家必爭之地,Google不想受制於電信巨頭,想要另闢蹊徑。不過經營頻段需要聯盟形式結合各方勢力與資源方能成事,聰明的Google也會審時度勢掌握這個原理原則吧

 

不過FCC此一構想對於電信產業會有怎樣的影響,頗令人好奇

 

Google 擬競標無線通訊頻段 企圖讓無線通訊網路徹底開放 恐得罪傳統電信業者 困難重重

 

Google公司20日針對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明年初之前要標售的電波頻段,表達「有條件」競標的興趣。如果FCC規定得標者須以特定方式開放轉租給其他業者,Google將參與競標。分析師表示,Google企圖讓無線通訊網路徹底開放的努力面臨重重險阻。

  Google希望,FCC能訂定規定,要求標到波段的廠商以批發價轉租給其他提供無線上網服務的業者,讓消費者能選用任何手機,下載任何軟體。Google還希望,各營運商的無線網路應在「技術可行下」相互連結。

  FCC主席馬丁(Kevin Martin)先前提出的草案規定要開放手機與軟體,但並未規定要以批發價轉租。

  FCC必須在2008128以前開始標售這些波段,預估最多可賣得200億美元。Google最少要拿出46億美元才能參與競標。

  標售條款尚待定案。傳統電信商AT&T已表態支持馬丁提出的原始草案。AT&T資深執行副總奇科尼19日說:「Google現在要不加入競標,要不就閉嘴。」

  截至目前為止,手機通訊電信商對擁有波段仍然嚴格管制,由他們規定通訊網可以用什麼手機,可以使用什麼樣的服務和軟體。Google希望藉由強制電信商轉租部分頻譜,使消費者在電話線和有線電視電纜外,獲得第三種寬頻高速上網的管道。

  這次要標售的是700兆赫(MHz)的頻段,這個頻段的電波穿透性強,傳送範圍廣,因此很適合用來建立全國性的無線寬頻網路。目前Google設立的城市Wi-Fi無線網路是由低功率基地台串連而成,建構相對複雜困難。

  Google表示,如果他們標到波段,他們無意對消費者直接提供無線網路服務,目前也無計畫銷售分析師揣測的「Google手機」。Google是想「管理一個開放的網路」,轉租給其他有興趣的廠商經營。

  阿特曼費蘭德諮詢公司合夥人阿特曼說,Google想讓無線通訊領域和現行網際網路一樣開放,勢必得罪傳統電信業者。相形之下,對手雅虎對標購波段議題保持緘默。阿特曼說:「雅虎讓Google打頭陣,自己則不去招惹電信業合作商,這對雅虎有利。」

  Google表示,他們很清楚得標希望不高。阿特曼說,即使Google得標,這些波段也要到2009年才會移交,Google最快也要到2011年才能完成硬體建布,提供服務。

20070722經濟日報陳家齊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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