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7日表示,欽品科技與美商瑪斯公司對www.m-ms.com.tw網域名稱的使用權爭議,由瑪斯取得;這項網域名稱爭議結果,將有助抑止「網路蟑螂」的橫行。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是國內網域名稱管理及相關仲裁機構,相關的網域名稱爭議案,再由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委由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進行評估研究後,做出決定。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指出,美商瑪斯公司為m&m's巧克力產品註冊商標的所有人, 其主張m&m's為一著名商標,www.m-ms.com.tw的網域名稱與其商標近似,因此這個網域名稱的註冊人-欽品科技,並無權利或正當利益註冊該網域名稱。
資策會科法中心在本案決定書中指出,m-ms依據通體觀察及比較主要部分原則,與m&m's商標的主要文字部分,讀音與外觀極為近似。再者,註冊人欽品科技並未積極證明其具有使用該網域名稱的權利或正當利益。
因此資策會科法中心專家小組認定,欽品科技明知m&m's為他人的著名商標,但仍以近似於申訴人美商瑪斯公司著名商標的主要文字部分,申請註冊該網域名稱,不但違反註冊人對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的告知義務,且將與申訴人著名商標所表彰的商品品質及公司商譽,產生不當的攀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