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在部務會報通過「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1條修正案」,明定巿內電話業者必須提供用戶撥打ISR業者長途或國際網路的服務,且不得無故拒絕與ISR業者網路互連。語音單純轉售業務(ISR)7月鳴槍起跑,對固網業者的長途及國際通信業務構成強大競爭壓力,為防止固網業者以拒絕網路互連的方式,阻撓ISR業者進入巿場,交通部昨天完成修法,將平等接取的適用範圍擴及第二類電信事業,全案近期公布實施。
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的重點主要有四部分,除了強制固網經營者應提供用戶撥號選接ISR業者長途或國際網路的義務外,修正條文也明訂,固網業者對於第二電信事業必須提供公平的接續品質,不得給予差別待遇。
不過,對於不可歸因於固網業者的因素,修正條文定有排除條款,明定固網業者如有正當理由,得排除適用上述強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