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在部务会报通过「固定通信业务管理规则第61条修正案」,明定巿内电话业者必须提供用户拨打ISR业者长途或国际网络的服务,且不得无故拒绝与ISR业者网络互连。语音单纯转售业务(ISR)7月鸣枪起跑,对固网业者的长途及国际通信业务构成强大竞争压力,为防止固网业者以拒绝网络互连的方式,阻挠ISR业者进入巿场,交通部昨天完成修法,将平等接取的适用范围扩及第二类电信事业,全案近期公布实施。
交通部表示,这次修法的重点主要有四部分,除了强制固网经营者应提供用户拨号选接ISR业者长途或国际网络的义务外,修正条文也明订,固网业者对于第二电信事业必须提供公平的接续质量,不得给予差别待遇。
不过,对于不可归因于固网业者的因素,修正条文定有排除条款,明定固网业者如有正当理由,得排除适用上述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