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是尋找網站與傳送電子郵件的關鍵,由於好記的網址都已用罄,需要進一步開放新的網域名稱。但是政府與科技領袖未能在網域名稱管理上達成共識,美國商務部便在1998年委託民間的ICANN掌管網際網路位址相關事務。
很多申請者抱怨ICANN新名稱的申請費高達5萬美元,即使新名稱未通過審查也不退還。
ICANN董事長瑟夫向能源與商業委員會表示,申請費用所以這麼高,目的在遏阻非必要的申請案件,並為非營利性的ICANN籌措運作經費。至於44件申請案只核准7件,則是為了確保網際網路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