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路對金融業務的影響日益加深,台灣行政院經建會主任秘書葉明峰於昨日2001財經高峰會議中表示,台灣政府當前工作在於為網路事業的興盛,提供適當的監理環境,目前尚有待努力,希望電子簽證法案能儘速通過立法,以提供安全交易環境。不過葉明峰認為,技術創新對金融業可能帶來的風險包括安全、法規、系統、交易、策略及運作風險等,雖然政府目前仍禁止境外的網路金融機構在內部攬客戶,但是台灣加入 WTO在即,相關主管機關應為因應的監理準備。
葉明峰指出,目前全美約有 15%-25%的證券零售交易是在網路上完成,特別是在南韓、日本及歐洲地區也大為風行,尤其南韓在2000年透過網路下單的成交量占其市場總交易量的比重高達 7成,證券交易網路化的程度居全球之冠。而台灣的 B2C電子商務在證券交易、共同基金及納稅三方面已發展有成,2000年初網路下單量為總交易量的4%,較2年前的0.03%成長許多,但參考南韓情形,則可發現台灣的成長空間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