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的發展日新月異,一日千里,顛覆了人類的傳統生活與營業模式,當科技業者紛紛於市場展開廝殺之際,驀然回首,網際網路的發明至今已邁入第十個年頭。然而,發明者「造物」之初,如過去愛迪生發明電燈、牛頓發現地心吸力等的例子來看,發明者當時的貢獻,往往沒有受到同伴或世人的關愛。一如創造網際網路的英國電腦科學家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表示,網際網路在10年前發明之際,並沒有引起同伴的注目。10年後的今天,對於網路勢如破竹的發展,伯納斯李希望網路能回歸到造物當初的簡單本質。
伯納斯李回顧1990年12月,網際網路於歐洲某一物理實驗室誕生,不過當時並未受到批准,卻因為網際網路的簡單便利,深受歡迎。而網路之美在於它散播知識的無限潛力,而非賺錢,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方便歐洲核子研究委員會實驗室內的同事交換資料。而今,凡事講求商業化的今天,許多利用網路的開發者先申請專利權再靠專利權賺取權利金,乘網路之便發展網路廣告及電子商務以增加營收。伯納斯李卻希望大家可以還網路當初的原貌。他表示,他擔心的是人類將會發展出一個概念越來越模糊的網路系統,如此10年內,人類就會發現這項科技發展遭遇了瓶頸,諸如透過網路犯罪、追蹤網友來源的軟體,侵犯智財權、蒐集個人隱私資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