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於上週的報導中表示,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的成員建議該機構,若美國線上(AOL)與時代華納(Time Warner)接受了網際網路一些連線上的條件,希望FCC能同意上述兩家公司1兆8千3百億美元的合併案。據消息來源指出,若AOL與時代華納不接受這個條件的話,FCC將會阻止這項合併案的進行。
華盛頓郵報並表示,其已獲得一份草案內容,此草案是經由FCC成員於稍早所作的確認而來,因此內容並非很完整。該草案中有一項條件為,要求AOL與時代華納能做一份正式的保證,確保其提供高速網際網路接取服務的對手廠商,能在他們的有線電視系統中爭取客戶。
特別的是,這兩家合作廠商還得讓其網路服務的對手廠商能以「無差別價位(Nondiscriminatory Terms)」的方式連接到他們各自的網路,而且,還必須提供客戶免費的軟體,讓他們能自由選擇依照字母順序所排列的廠商,並且能讓這些服務提供者直接將帳單送給客戶。
FCC要求其成員在10月12日之前向其委員長William Kdnnard提出有關這項合作案的建議,而據FCC纜線部門的首長表示,截至目前為止,他們還未做出任何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