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最新动态
产业快讯
CTIMES/SmartAuto / 新闻 /
NCC拟定「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草案
每封垃圾邮件罚五百元至两千元,合计不超过两千万元标准

【CTIMES / SMARTAUTO ABC_1 报导】    2004年06月25日 星期五

浏览人次:【1626】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筹备处和电信总局参考美、日、欧盟等国制度,研拟完成「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草案,违法发送垃圾邮件者,每封最高赔偿收信人两千元,最低五百元,若匿名寄发,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一百万元罚金,全案最快九月送立法院审议。

据联合报消息,NCC筹备处表示,考虑垃圾邮件被害人不易举证,损害金额也很难估算,民众或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请求民事赔偿时,不需提供损害证明,而由法院依据每封新台币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合计不超过两千万元标准,裁定赔偿金额。NCC强调,两千万元上限仅适用同一封垃圾邮件,若信件内容不同,则补偿必须分开计算。

在「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草案中明订未来寄发商业电子邮件,必须提供收信人选择不再接收相同信件的机制,并在邮件主旨栏加注「商业」、「广告」或「ADV」的标示,以及提供正确的信首信息和发信人的身分信息及邮递地址。草案也赋予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在可能危及设备机能的情况下,拒绝提供传送或接收垃圾邮件的权利。

对于部分来源不明、或为躲避查缉,以国外为跳板的垃圾邮件,NCC筹备处特别加重处罚,明订以隐匿或标示不实的身分和信首信息,发送垃圾邮件,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新台币廿万元以下罚金,若以此为常业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廿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NCC筹备处透露,待整个商业电子邮件管理上轨道后,不排除比照美国,协调相关团体建置全国性拒绝商业电子邮件地址的数据库,供民众自行注册,业者在寄发电子邮件前必须到数据库确认,收信人名单是否有已经注册拒收商业电子邮件的人,并提前剔除。

關鍵字: SPAM  网际安全系统 
相关新闻
Cellopoint提醒用户预防影像spam
全球垃圾邮件比例再创新高 达到92%
IDC:垃圾邮件泛滥导致IM和VoIP盛行
中华数字SPAM SQR产品杰出
世界各国代表齐聚一堂 共商垃圾邮件反制问题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关讨论
  相关文章
» C-ITS: LTE-V2X与ETSI ITS-G5比较
» 汽车网路需要深度数据包检测技术
» 如何导入边缘服务而不改变核心网路
» Bluetooth Meshing 的新可能
» 切入大数据战场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读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远播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1.HK8BG27OA48STACUK7
地址:台北数位产业园区(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三段287-2号A栋204室
电话 (02)2585-5526 #0 转接至总机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