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最新动态
 
产业快讯
CTIMES/SmartAuto / 新闻 /
设「法」规定一与二类VoIP及ISR业者将分摊电信普及费
 

【CTIMES / SMARTAUTO ABC_1 报导】    2001年05月21日 星期一

浏览人次:【4881】

交通部昨日通过「电信普及服务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在今年7月电信开放后所带来的竞争导致不经济地区无人建设经营,因此,交通部将设立普及服务基金,并由第一类电信事业及第二类电信的网路电话VoIP及单纯语音转售业务业者ISR提缴一定比例金额,共同分摊、补贴经营不经济地区者的亏损及必要的管理费用。

根据电信法第20条订定电信普及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者如欲经营不经济地区,可向电信总局提出普及服务年度实施计画申请,如果经营不善,相关电信业者可以在经营的第二年,依据实际的普及服务费用,由电信事业提缴一定比例金额,补助电信业者的亏损。交通部进一步表示,凡因公众电信网路普及而获利的业者,均应分摊普及服务费用,由于第一类电信事业如中华电信以及三家新固网为特许业务,享有道路开挖权及频率使用权,至于第二类电信事业的业务量落差大,因此另外指定网路电话及ISR业者应分摊费用。

關鍵字: VoIP  单纯语音转售业务ISR  第一类电信  第二類電信  其他网际骨干产品 
相关新闻
Packet6 Wi-Fi 6压力测试 康普RUCKUS AP效能表现出众
CeBIT:VoIP互连重便利安全 实景导览任我行
GIPS协助Android手机建置VoIP功能
NEC取得WiMAX 3.5GHz认证
雷凌科技路由器SoC产品采用MIPS处理器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关讨论
  相关文章
» 活用数位资料打造智慧城市
» 传统、创新并存 Apple Pay颠覆金融圈
» Gmail推出取消传送功能符合企业用户所需
» 通讯服务商布局连网汽车市场现况
» 物联网通讯协定卡位战启动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读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远播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1.HK8BA4HEJMYSTACUKC
地址:台北数位产业园区(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三段287-2号A栋204室
电话 (02)2585-5526 #0 转接至总机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