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电信2003 年度普及服务实施计画编列新台币49 亿元净成本,较2002 年度多出9亿元。电信总局12 日召开会议初步决定,将删减为约24 亿元,19 日定案后呈报交通部,电总指出,全球普及服务基金无逐年成长先例,执行亦须更有效率。
在电信市场开放后,电信总局要求所有业者要提报普及服务计画,于2001年订定管理办法,订2002 年为普及服务实施第一年,由于中华电信的电信网路最为绵密,仅中华电信一家提出普及服务计画,其他电信业者都未提报。
普及服务基金业者分摊比例为营业额的1.28%, 2002 年通过基金为新台币24.05 亿元,2003 年度中华电信进一步编列49亿元净成本由专案委员会审查,包括不经济电话32.3 亿元、不经济公用电话11.3 亿、海岸电台船舶险遇及安全通信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