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媒体报导指出,美国加州参议院于4日批准了一项法案。这项法案将促使高科技公司回收过时的电脑和相关设备。
由加州民主党参议员Byron Sher撰写的SB 20法案,目的在要求电子制造商制定回收计划并且提供回收资金。这个法案尚需经由州议会批准,再由州长Gray Davis批准,始生法律效力。
SB20法案的规范为,电子制造商从2005年开始,须安排回收上一年销售的全部机器的50%。而这个比例在2007年将提高到70%,到2010年则提高为90%。据了解,目前只有20%过时的电脑和电视机被回收再利用。有这个法案为依据,企业可以建立由州批准的回收计划并提供资金,消费者则根据这个计划交回旧电脑。企业也可以付费请州政府代办,同时企业也必须制定回收利用的计划。
由于电子垃圾数量日益增多,这些产品的有毒元件污染也已经为大众所知,电子垃圾回收或再生使用的问题在近年来渐渐受到重视。 CRT显示器、电路板和机壳等因含有水银、铅和其他复杂的化学物质,利用在电脑和印表机等设备中使用时是无害的。但环境专家警告说,如果这些电子垃圾被拆毁、焚烧或被倾倒于垃圾堆,就会产生有毒物质污染环境。
包括惠普、戴尔和IBM在内的一些电脑厂商已经采取了回收旧电脑设备的措施,采收费回收的方式,这些做法还需消费者和企业接受。有些企业也已经考量到这一点,新产品在设计上已经能兼顾到回收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