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修正案28日于立法院初审通过,未来建物须预留电信设备空间,以因应固网市场竞争,同时亦提高分法电台罚则,以杜绝干扰或诈骗行为。
交通部指出,此次电信法修正案主要为因应资讯化社会宽频网路之建构,并配合落实亚太经合会(APEC) 电信暨资讯产业部长宣言中,实施电信设备符合性评鉴相互承认协定,及为维护电波秩序、加强取缔非法广播电台等事由。计修正10条,增订2条。
宽频网路部分,明订建筑物建造时,起造人应依规定设置屋内外电信设备,并预留装置电信设备之空间; 既存建筑物之电信设备不足、或供装置电信设备空间不足,由所有人与提供市话服务业者协商增设。此外,亦增订固网业者不得以独家装维契约,垄断用户建筑物电信管、线、室,妨碍用户权益或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