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五位委员11日一致表决通过,有条件准许美国在线公司(AOL)与时代华纳公司(Time Warner)合并,使得这宗延宕多时的合并案总算尘埃落定,对于媒体与因特网的发展必将扮演举足轻重的新角色。
这宗合并案已历经包括欧洲主管当局、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及FCC的审核,并皆因AOL及时代华纳的部分让步,及在相关条件配套下顺利通过。在欧洲审查时,由于AOL放弃与德国媒体巨人博德曼(Bertelsmann)经营合资公司,时代华纳打消与EMI唱片公司的合并计划,使得欧洲主管当局在去年批准AOL与时代华纳的合并提案,附带条件不多。
美国FTC去年12月也核准此合并案,但要求两者结合的新公司必须让竞争对手透过时代华纳的有线电视缆线系统,提供高速网络联机服务,且不得中断他们的内容传输;AOL也必须对所有订户开放数字用户回路(DSL)服务。
这次FCC则在FTC的限制之上再加上三项重要条件,包括三大领域:透过高速有线电视缆线进行的因特网联机,经由有线电视缆线传输的实时传讯,以及时代华纳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之间的所有权问题。
FCC主席William Kennard说,「为了维护因特网开放、竞争的本质」,FCC将要求AT&T脱售在时代华纳娱乐公司(Time Warner Entertainment)的持股。时代华纳娱乐公司是时代华纳与AT&T的合资事业,旗下资产包括华纳兄弟影业(Warner Brothers)、华纳兄弟电视网、家庭票房电影院(HBO),以及其他有线电视制播与有线电视网事业。
AOL是世界最大在线服务公司,时代华纳则是世界最大媒体公司兼全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由于两者合并,将形成一个媒体与因特网巨无霸,市值合计约2,050 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