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手機使用的普及與流行,恐怕連約翰.奈思比、詹宏志之流的「趨勢大師」也始料未及,而難以預言。在這股人手一機的行動通訊風潮下,由簡訊文學、通話禮儀、資訊超載、犯罪問題、電磁波危機、異化的人際關係、和變調的生活作息等種種現象所建構的「手機文化」,也隨著資通科技的與時進展,而展現了不同面貌。
在當前新科技中最值得一提的,應屬行動電話與數位相機結合的MMS影像電話。一說到它,給人家的第一印象恐怕就是「偷拍」。這也難怪,在日前才轟動落幕的世貿多媒體資訊展的花邊新聞中,除了AV女星草風純的波濤洶湧外,排名第二的大概是同樣來自日本的某無聊男子偷拍觀展女子裙下風光的事件。不管他用的是不是可拍照手機,因舉措終究違法,只要罪證確鑿,倒還容易解決。不過,若干遊走於灰色地帶的另類偷拍,就不好處理了。
首先是「數位雅賊」的問題,如果偷拍的是書本雜誌內容,對照現行法律,既不侵犯他人?私,似乎也不損害著作權(只留者自己看的話),但效果卻等同於實際偷竊。最近日本雜誌出版商公會和電器通信事業協會才大張旗鼓地合印了三萬四千張海報張貼於各地書店,宣導顧客勿使用手機拍攝新書或新雜誌,想看精采內容,有請直接購買。目前最高檔的Sony Ericsson SO505i、 Casio A5401CA、和Sharp J-SH53,以其定焦鏡頭搭配一百多萬畫素解析度的規格,即使再透過電腦螢幕輸出,想要把專業期刊的複雜內容鉅細靡遺的呈現,尚力有未逮。但如果只是應付一下報紙上的求職小廣告、寫真集裡的偶像照片、或時尚雜誌中的食譜,這些小場面則顯得綽綽有餘。
筆者就教於開書店的朋友。一般來說,白看型的顧客如果謹守分寸,倒不會讓業者反感,但如果拿出手機偷拍,還用MMS功能傳訊他人,就真教人不爽了。此外,多年前圖書館即已宣導影印書報雜誌須注意適法性問題,直到現在影印機旁都還貼有此類警語,如果殺傷力更大的相機翻拍反而無人聞問的話,真的是豈有此理了。此風在日本已漸蔓延,咱台灣則尚未興起。如果真給老闆遇上,在景氣這麼差的時節,不過問怕會傷害書店權益,想勸阻又擔心發生尷尬場面。可謂兩難。
至於「工業間諜」的問題亦值探討。以生產手機聞名的韓國三星為例,該公司即明文禁止研發部門的員工使用可拍照手機,以防高科技機密外洩。若有訪客無意攜進,則在其攝影鏡頭貼上封條,以為防制。目前這個低科技手法倒還行得通。
「行動數位影像革命」是文明的善果,偷拍並不是它的創製目的。對多數人而言,可拍照手機的妙用應該是在多媒體簡訊中安插影像圖檔,或者在突發場合,信手拍下稍縱即逝的照片,只是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士讓它「墮落」罷了。無論如何,它所引領的新手機文化到底如何呈現,頗耐人尋味。
(作者為文化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