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路透社消息,歐盟批淮網路安全管理新法案,將對非法進入電腦網路或伺服器,及發送電腦病毒的駭客和病毒傳播者處以組織犯罪罰刑,重案者將可判二至五年監禁,不太嚴重的犯罪則可判一至三年監禁。
歐盟司法與內務委員Antonio Vitorino表示,由於過去歐盟成員國之間在法律上有很大差別,這項新法律目的是將歐盟15個成員國的現行法律統一起來,對一些網路犯罪活動採取共同規定和懲罰。由於網路犯罪的追蹤困難,即使部分公司或政府確實因駭客事件而有損失,但因此提出訴訟的案例仍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