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仍面臨唱片公司控告的危機,Napster帶起的風潮卻絲毫不減,而創造出Napster的P2P(Peer to Peer)技術,更被許多人喻為影響人類下一世紀網路與通訊的新科技。現在一般媒體對Napster的焦點集中在它是否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然而其所延伸出來許多新興商業模式,才更是值得關切。
國內專門研究P2P技術的交大資訊科學系教授林盈達表示,用P2P概念創造出的Napster,就好像1994年Mosaic瀏覽器(Browser)興起,將帶來網際網路的革命,及新的商業模式興起,然而P2P的應用模式要成功,發展一共同標準,及開發強大搜尋引擎將是主要關鍵。
P2P技術讓使用者端可以主動向伺服器端提出需求,以目前全球4.8億台個人電腦中的資訊,若能彼此分享,將超過網路上約有1千4百萬個內容網站。林盈達指出,運用P2P,每一台電腦之間將可開始對話,因此可結合一些志同道合的人,開始組成自己的群組;仲介者也可在不同群組間找有潛力的客戶,替廣告主進行一對一促銷(Well-targeted push),另外群組間也能產生有價內容(Value content),仲介者也可替群組會員銷售出去。
不過,林盈達表示,這些新興的商業模式要發展成熟,仍有許多瓶頸待克服。最基本的問題是互通性,以目前美國風行的兩大音樂搜尋軟體Napster、Gnulla來說,彼此都不能互通,而Intel與多家業者正計畫研擬一套標準,希望能應用在P2P上。另外,由於未來將有上億台的電腦(peer),資訊多且亂,有一套強大的搜尋引擎來做有效的尋找將是發展關鍵。最後則是安全問題,他表示,應用電腦病毒犯罪及散播的情況日趨氾濫,若透過P2P模式傳遞,所引發的危機將更無法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