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公告,技術服務業者(含IC設計、資訊軟體業)的應課稅所得至多可享有75%的免稅額度;經濟部並同時取消上述業者必須添購全新機器設備才能免稅的限制,改為研發費用超過1,500萬元,作為免稅的標準。
財政部29日公告,技術服務業者即日起回歸為設計產業,取消該產業原本適用製造業免稅公式的規定,放寬委外製造的認定,而改為委外設計,未來軟體設計業者的委外代工、測試及封裝,都不再與免稅基礎有關,只有委外設計的部分,才需要剔除在免稅所得之外,預估將可大幅提高技術服務業者的免稅額度,最多可享有75%的免稅比率。
經濟部工業局也取消技術服務業者必須添購1,500萬元的全新機器設備,才能適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辦法的規定,改為公司在投資計畫完成年度前、後四年間投入超過1,500萬元研發費用的新制,用意在使軟體設計業者致力於研發技術,無須浪費在與設計無關的機器設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