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於微軟違反歐盟(EU)競爭法(反壟斷法)的指控進行了五年的調查後,歐洲委員會(EC)日前(3/24)正式公佈了對微軟制裁措施,制裁措施包括罰款4億9720萬歐元(約6億300萬美元)等。
據日經BP社消息,歐盟的判決書中指出,微軟惡意利用其在歐洲市場中壟斷性個人電腦作業系統地位,違反了歐洲關於銷售伺服器作業系統及媒體播放機的反壟斷法。
歐盟認爲,「微軟的非法行爲還在持續」,因此除了對該公司處以罰款外,還要求實施其他改善業務的要求,包括在120天內公開Windows的介面資訊以確保其他競爭公司的産品完全相容配備Windows的個人電腦及伺服器;在90天內向個人電腦廠商(或者在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時)提供沒有捆綁“Windows Media Player”的Windows作業系統。
歐盟競爭政策總裁Mario Monti表示:「處於支配地位的企業有責任確保避免其業務體系干擾市場競爭,或對消費者及開發工作造成損害。歐盟此次做出的決定將能夠重建市場的公平競爭,並針對處於支配地位的某個企業將來的運作確立明確的原則。」
微軟高級副總裁兼法務顧問Brad Smith稱,該公司打算向盧森堡的一審法院提出上訴。另據美國媒體報道,Smith表示“該訴訟將持續到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