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台積電覆大陸投資8吋晶圓廠申請案,日前已在經濟部所召開的跨部會小組專案會議中獲得初步通過;經濟部原則同意台積電以直接投資方式在上海設廠,但本案仍需經二月中旬投審會委員會通過,並呈報政院核定後,才會正式發給台積電許可文件。
經濟部日前邀集陸委會、財政部、央行、經建會及勞委會等單位,召開「跨部會審查及監督小組」會議,審查台積電登陸投資八吋晶圓廠案,會議前段並邀台積電副總執行長曾繁城、財務長張孝威就投資案進行說明。
經濟部表示,與會委員在經過充分討論之後,認為台積電12吋晶圓廠於民國91年11月接獲客戶訂單正式生產,已完成基本量產連續達六個月以上,且本案投資金額占台積電淨值4.5%,未來五年台積電將在台灣興建三座12吋晶圓廠,因此原則通過該公司以「直接投資」方式在大陸設立台積電(上海)有限公司。
經濟部長林義夫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跨部會小組會議雖已原則同意台積電登陸案,但本案仍需依照行政程序,提報二月中旬的經濟部投審會委員會議確認符合專案小組要求後,再報請行政院核定,並在行政院核定後才會發給正式許可函。
林義夫表示,審查會議的與會委員,相當關切台積電有關登陸投資的資金籌措及運用問題,而台積電雖已針對這些問題在會中口頭說明,但經濟部仍要求台積電提供具體的書面說明,供二月份投審會委員會議再做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