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最新動態
產業快訊
CTIMES/SmartAuto / 新聞 /
科技人才登陸法案有譜
黃光區研發等人員皆在其中

【CTIMES/SmartAuto 報導】   2002年04月18日 星期四

瀏覽人次:【2658】

「台灣地區特定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草案」已大致完成,事先全部以名冊列管的模式確定被剔除,而改為較可行且寬鬆的方式:特定人員轉任大陸機構時,原公司得向國科會報備,以作為控管的輔助機制。國科會也表列出受管制的高科技人員,包括半導體黃光區研發設計人員、半導體設計的研發人員、航空工業中的軍用飛機與軍用發動機研發技術人員、造船工業的潛艇研發人員、麻醉藥品製劑生產人員等五大類。

國科會副主委黃文雄強調,該項目表十八日起將透過各公會與業者溝通,仍未最後定調。先前考慮過的TFT液晶顯示器產業未納入的原因,是目前大陸相關產業仍落後台灣許多,加上項目表隨時可更改,因此將待需要時再行加入。其中,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即向國科會反應,半導體晶圓廠黃光區幾乎已涵蓋整個製程,因此可能過於嚴格,國科會可能再行修改。

黃文雄指出,他們訂該法案的基本精神很簡單,就是要「避免被非法挖角」。而報備的方案討論許久,由於可能有逾越母法「大陸與台灣地區兩岸關係條例」,因此也將刪除報備的乙案並陳。 該辦法有「溯及條款」,辦法一旦實施,則已在大陸機構任職的特定高科技人員,必須在六個月內向國科會申請許可。另外,黃文雄表示,他們原打算以特定高科技員工「離職」赴大陸機構工作時,原雇主得向國科會報備,但目前則採用「排除適用期間」,該類人員如果未從事原技術項目達一年,就不再受該法約束。不申請即逕赴大陸工作者,被發現將處罰;申請未通過但仍赴大陸工作者,也要處罰,至於主動提出申請者,則仍有通過的可能。不過目前罰則是依據兩岸關係條例,處罰很輕,僅是罰鍰新台幣十萬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除技術人員外,對原公司有關鍵影響的人員(如總經理等管理階段)離職並赴大陸機構工作,業者也可主動向國科會報備,由國科會協助防範機密外洩的可能。至於赴大陸工作的申請核准單位,將是跨部會組成的審查小組,不過目前仍未就小組的組成辦法作討論。

關鍵字: 兩岸  法令規章  國科會 
相關新聞
第26屆台法科技獎揭曉 表彰在分子生物學科研成果
技專校院大秀跨域研發能量 促台灣百工百業蓬勃發展
國科會核准92億元投資案,聚焦綠能、生技和半導體產業
科研新創力轉化硬實力 協助開創農漁科技新局
國科會新增10項核心關鍵技術 強化太空、量子、半導體領域保護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關討論
  相關文章
» MachXO2控制開發套件優勢探討
» 在醫療儀器領域做創新的研發!
» 黏到每個角落:DELO
» 電子產品綠色節能技術論壇
» 使ESD保護跟上先進製程的腳步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讀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遠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2048.3.142.130.242
地址:台北數位產業園區(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7-2號A棟204室
電話 (02)2585-5526 #0 轉接至總機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