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版的垃圾郵件管制法案終於在8日獲得美國國會的全數通過,布希總統也表示將在2003年年底簽署本項法案。
此法案的全名為CAN-SPAM(Controlling the Assault of Non-Solicited Pornography and Marketing)也就是「未經使用者授權之色情暨市場行銷管制法」。據CNET消息,此法案已歷經六年多的起草過程,並採用十多種不同角度來面對垃圾郵件的問題與實際管制作法。
此法案在今年年底進入最級階段,美國會在10月時針對第一版的草案投票,眾議院在11月22日通過第二版,國會接著在11月25日通過第三版。最終版的CAN-SPAM和之前版本不同的地方,一是擴大了對於行動裝置垃圾郵件的定義,另一則是提高州政府的檢察長,對假造郵件標頭檔以及未經授權侵入網路的垃圾郵件廠商,提出禁制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