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最新動態
產業快訊
CTIMES/SmartAuto / 新聞 /
NCC擬定「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
每封垃圾郵件罰五百元至兩千元,合計不超過兩千萬元標準

【CTIMES/SmartAuto 報導】   2004年06月25日 星期五

瀏覽人次:【162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籌備處和電信總局參考美、日、歐盟等國制度,研擬完成「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違法發送垃圾郵件者,每封最高賠償收信人兩千元,最低五百元,若匿名寄發,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罰金,全案最快九月送立法院審議。

據聯合報消息,NCC籌備處表示,考量垃圾郵件被害人不易舉證,損害金額也很難估算,民眾或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請求民事賠償時,不需提供損害證明,而由法院依據每封新台幣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合計不超過兩千萬元標準,裁定賠償金額。NCC強調,兩千萬元上限僅適用同一封垃圾郵件,若信件內容不同,則補償必須分開計算。

在「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中明訂未來寄發商業電子郵件,必須提供收信人選擇不再接收相同信件的機制,並在郵件主旨欄加註「商業」、「廣告」或「ADV」的標示,以及提供正確的信首資訊和發信人的身分資訊及郵遞地址。草案也賦予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在可能危及設備機能的情況下,拒絕提供傳送或接收垃圾郵件的權利。

對於部分來源不明、或為躲避查緝,以國外為跳板的垃圾郵件,NCC籌備處特別加重處罰,明訂以隱匿或標示不實的身分和信首資訊,發送垃圾郵件,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新台幣廿萬元以下罰金,若以此為常業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廿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NCC籌備處透露,待整個商業電子郵件管理上軌道後,不排除比照美國,協調相關團體建置全國性拒絕商業電子郵件位址的資料庫,供民眾自行註冊,業者在寄發電子郵件前必須到資料庫確認,收信人名單是否有已經註冊拒收商業電子郵件的人,並提前剔除。

關鍵字: SPAM  網際安全系統 
相關新聞
Cellopoint提醒使用者預防影像spam
全球垃圾郵件比例再創新高 達到92%
IDC:垃圾郵件氾濫導致IM和VoIP盛行
中華數位SPAM SQR產品傑出
世界各國代表齊聚一堂 共商垃圾郵件反制問題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關討論
  相關文章
» C-ITS: LTE-V2X與ETSI ITS-G5比較
» 汽車網路需要深度數據包檢測技術
» 如何導入邊緣服務而不改變核心網路
» Bluetooth Meshing 的新可能
» 切入大數據戰場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讀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遠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2048.3.144.83.48
地址:台北數位產業園區(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7-2號A棟204室
電話 (02)2585-5526 #0 轉接至總機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