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利浦宣佈,已與台灣冠捷科技(TPV Technology)就簽訂個人電腦顯示器業務的品牌使用權的授權達成了協議。
根據協議內容,冠捷科技將獨家使用飛利浦的品牌名稱,在全球供應、配送、行銷以及銷售其個人電腦顯示器。而飛利浦也將從冠捷科技根據銷售金額收取專利權使用費。預計合約手續將於2008年年底前完成。據了解,飛利浦的個人電腦顯示器在2007年銷售金額約為6億歐元。
此次公佈的授權協議,為飛利浦過去曾公佈關於致力改善電視機業務營收的一環。該公司2008年4月曾宣佈將美國及加拿大家用電視機業務的品牌使用權提供給船井電機。該公司今後還計劃繼續提升電視機運營業務。而飛利浦也將為此,在2008年第二季投入約6600萬歐元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