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媒體報導,美國最新一期《福布斯》雜誌封面故事報導網路搜尋引擎Google的傳奇故事。報導中指出,Google如今的定位已不只是搜尋引擎而已,數以百萬計的用戶將它設為首頁,不知不覺架空了Explorer等網路瀏覽器以及 Yahoo這類入口網站的地位。
Google目前共有36國語言版,已成為全球網路搜尋的同義詞,上網“搜尋”東西,等同於上網“Google"一下。《福布斯》指出,Google營收來源有三:主要收入來自廣告,其次則是提供Yahoo與AOL等網站搜尋服務,最後則是為企業客戶量身訂作伺服器。據估計,2002年網路廣告量減少約5%,為65億美元,但網路搜尋業的廣告量卻逆勢增長近3倍,達到14億美元,並有可能在5年內達到70億美元。
《福布斯》認為,從某些角度來看,Google與受股市泡沫衝擊的網路業相當類似,但比較兩者的財務結構,其他網路公司賺的是投資人的錢,Google卻自食其力賺進大把鈔票。該公司在1999年9月,也就是美國網路股泡沫化前半年正式上路之後,2000年賺進約2500萬美金, 2001年立刻增長4倍,達1億美金,去年再增長3倍,達到3億美金。
《福布斯》並指出,Google的成功引起各方注意,遭到Yahoo、Overture等對手鎖定。微軟目前也積極投入研究網路搜尋技術,甚至今年有可能併購1家網路搜尋公司,並將研發人力擴增3倍以上。Google懷抱著將地球上一切公共資訊目錄化的理想,讓所有資訊都可通過網路搜尋,並期望能從中獲利。然而微軟的覬覦,不免讓人擔心Google會步上Netscape的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