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代理律師週二在法庭上表示,甲骨文沒有參與開發Android智慧型手機操作系統,不應分享Android利益,但是它卻想著以專利為藉口,從Android中分得一杯羹。週二,甲骨文和Google 繼續在舊金山聯邦法院作開庭陳述。據悉,甲骨文首席執行官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也可能會在晚些時候到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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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甲骨文起訴Google 侵犯了其Java程序語言的專利和版權。甲骨文稱,Google 的Android操作系統侵犯了其擁有的Java專利,這些專利是其在2010年收購Sun Microsystems時獲得的。
Google 則表示沒有侵犯甲骨文的專利,稱甲骨文並不擁有Java的某些版權。預計,雙方這起官司的審理可能要持續至少8週的時間。
Google 代理律師羅伯特範內斯特(Robert Van Nest)週二表示,Google 高管曾與Sun舉行會談,商討開展可能的合作,以共同開發Android。他表示:“由於雙方談判破裂,因此Google 工程人員並沒有利用Sun的任何技術,完全是自主開發Android的。”
週一,甲骨文代理律師邁克爾-雅各布斯(Michael Jacobs)表示,Google 侵犯了Java“藍圖”的版權,傷害了數百萬Java軟件開發人員的創造力,正因為如此,Google 才能在隨後為Android開發應用。他表示,Google 從未獲得過任何相關許可。他還表示:“總不能因為有很好的商業理由,就可以隨意踐踏別人的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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