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灣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須達20%政策目標已然跳票,政府除了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必須安裝太陽能發電設備,儲能系統也成為城市安全隱憂。經濟部則已配合自2022年起整合併網型儲能設置相關規範,針對家用小型儲能系統需求,除了於電工法規訂定相關規定,讓從業人員有所依循;並陸續公告相關產品自願性認證規定,以完善其設置安全;持續與內政部討論相關消防安全規定,以符合各類場所消防設備設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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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小型家用儲能系統仍以鋰電池為主流,恐有「熱失控」風險,但至今台灣僅有經濟部設有家用儲能電池安規、電工規則,內政部的消防安全指引仍付之闕如,恐成為大樓不定時炸彈。 |
由於目前小型家用儲能系統仍以鋰電池為主流,恐有「熱失控」風險,但至今台灣僅有經濟部設有家用儲能電池安規、電工規則,使用端內政部的消防安全指引仍付之闕如,恐讓儲能系統成為大樓不定時炸彈。
其中針對大型儲能系統需求,台電公司基於2021年設置電力交易平台推動輔助服務交易,並開放民間企業投資建置儲能系統提供輔助服務;同時為了提升儲能系統安全,經濟部也參考國際電工法規標桿(NESC),於「用戶用電裝置規則」訂定儲能系統專節規定。
同時考量近年來國際發生多起鋰電池儲能系統火災事件,經濟部也特別參考國際組織(IEC、UL、NFPA及IFC),與內政部合作針對鋰電池儲能系統所需具備的安全標準及消防安全方面,分別提出兩大規範:
一、 安全標準,儲能業者應循國家/國際標準(CNS)及專案驗證技術規範,提交測試驗證報告或驗證證書作為審查依據。包含建置前,進行重要組件之設計審查;以及建置完成後,須透過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安全測試,以取得經濟部標準局核發戶外電池儲能系統案場的自願性驗證證書(VPC)。
二、 消防安全,必須依照內政部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並提供消防設備師的簽證文件。
至於小型家用儲能系統,經濟部則坦言:「目前國際上因應分散式電源之發展趨勢,確實開始推動家用儲能系統的設置,主要模式為屋頂型太陽光電結合家用儲能系統,達到完全自發自用的目的。惟台灣因為電價較低,還沒有具誘因的商業模式,經濟部仍及早準備並持續檢討相關安全規範。」
根據經濟部標準局現已公告「儲能系統之單電池及電池系統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相關規定」,僅針對小型家用儲能系統的20度電以下電池系統(組),採取CNS63056執行延燒測試的自願性產品驗證(VPC)。於消防安全部分,則為降低家用儲能系統的可能風險,而應符合內政部「各類場所消防設備設置標準」,但在經濟部尚未完成相關安全規範前,內政部消防署也無從研擬家用儲能設置消防指引,將持續與內政部討論,評估強化家用儲能設置的消防安全,檢討小型儲能進入家庭後可能衍生的風險,並隨再生能源佈建及儲能技術發展,持續滾動式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