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科法所11月3日舉辦「Power up!關鍵智財力─智財治理與企業實務交流論壇」,蕭博仁所長談到科法所推動企業智財管理累計已受理143家企業驗證,為能普及企業對智財管理的重視,持續與金管會證期局及相關單位合作,共同推動智財治理,激發企業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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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策會科法所11/3舉辦「Power up!關鍵智財力─智財治理與企業實務交流論壇」 |
近年來歐盟、香港、新加坡、英國、中國大陸都已配合OECD「公司治理六大原則」之一的資訊揭露及透明性,針對智財揭露發布指導文件,希望藉由公開重要資訊可使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智財的狀況更加透明化,讓投資人更容易判斷公司體質。
對於智財揭露所造成的洩露疑慮,科法所創意智財中心主任陳益智認為揭露並不是強迫公司洩漏機密。對於上市櫃公司可以說明涉及公司本身無形資產的價值與對「目前」營收的重要性;對於新創、創櫃公司則可考慮呈現「已有的」智財布局可如何助益將來的業務成長。至於揭露程度與方式,可透過主管機關參考我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研訂「上市上櫃公司智財治理實務守則」與範例的方式進行宣導推廣,讓企業可以參考依循。
雖然「所有IP都是無形資產,但無形資產並非全是IP。」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稽核白嘉眉指出IP有發明成本高、無實體性、複製成本低、有時間性、有地域性,要設計有效的IP內部控制制度,可從研發循環過程中,同時納入取得IP、維護IP與運用IP的作業要求,將智財與研發流程密切連結,利用IP提升企業競爭力。
儘管取得IP很重要,但是「權」不等於「錢」,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銘傑提醒企業不能有「IP數大就是美」的迷失,而是要建立聰明治理的概念,如將IP策略與事業策略一體化,配合產業發展初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而有不同的事業戰略及IP策略;另外,企業也要了解,過多不必要的權利存在,會導致維持費用偏高,因此必要時,要適時地放棄專利權,採取有償移轉的方式節約維護成本,又或贈與大學或研究機構,如此不僅可與其維持良好關係,且可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
所以公司的IP事務不只是申請、維護的管理而是必須配合企業目標進行有策略的運用,神達電腦集團資深顧問阮啟殷便建議企業可以四個步驟形成「產業專利策略」,包括企業應先整合公司內部智慧與技術資源、接著確定認識公司的技術核心與方向、再充分評估全球智權環境、最後投資於專利價值能發揮的市場,循序漸進達到企業專利經營的終極目標。
誠然,當AI、大數據、基因工程、生物醫療等領域的技術都不斷加速演進,企業要在新時代中開創新契機,必須用對的方法建立IP知識與治理制度,如此才能避免誤踩他人智財而遭遇龐大損失,同時藉此為企業的創新研發建立保護傘,加速轉型升級,提升自身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