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日報報導,台積電於2002年四月將台積電一廠已除役的6吋晶圓設備,售予亞太科技公司,但亞太又將購自台積電的二手設備轉賣給大陸中緯積體電路公司,此舉已引起行政院陸委會的疑慮,並為仍在審查中的台積電八吋晶圓廠登陸案,又添一抹陰影。
據報導,台積電一廠是經濟部早期毫微米實驗室計畫投資的半導體廠,也是台積電最早的一座晶圓廠,而陸委會接獲的檢舉資料顯示,台積電將一廠出售時是屬於整廠輸出,涵蓋了人員訓練、製程技術和系統整合,可能導致台灣半導體核心技術外流。但台積電表示,台積電一廠為採用0.35微米製程的6吋晶圓設備,在台灣屬於已淘汱的技術,不違反政府對半導體技術設備的管制。
但經濟部國貿局表示,台積電是在經濟部2002年8月公布半導體赴大陸投資的相關管制措施前,將一廠設備轉售至大陸。陸委會則認為,台積電一廠未除役前,每年有40億元產值,台積電以730萬美元輾轉賣給中緯的做法並不合理。
設在寧波的中緯初期投資1.1億美元,其中寧波巿政府出資3,000萬美元,並提供5,000萬美元貸款,計劃兩年內設置兩條月產3萬片6吋晶圓的生產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