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光电子于2016年8月10日新闻稿中表示:台湾智慧财产局于2016年7月28日就亿光于2011年间针对日亚拥有的台湾第156177号发明专利(即YAG专利)所提出之举发(举发案号为086110739N03),作成举发成立之审定。惟此仅为主管机关初步见解,日亚将向经济部提出诉愿,循行政救济程序请求撤销上开审定结果。依据台湾专利法规定,该YAG专利目前仍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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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亚将就台湾智慧财产局撤销YAG专利审定提起行政救济 |
YAG专利于德国(EP 936 682,即DE 697 02 929)及美国(US 5,998,925)的无效争讼程序皆在进行中,均未确定;且该YAG专利至少在20个以上的国家/地区仍为有效。此外,亿光虽曾在日本和中国对YAG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程序,但日亚皆胜诉确定。
日亚认为亿光于上述台湾举发案中所提出之证据,在证据能力上存有明显瑕疵。日亚对于行政救济之结果深具信心。
亿光另于其新闻稿中,提及其曾于2014年5月「赢得日亚化白光LED日本专利号JP 4530094之无效审决」等语,但日本智财高院早已在2014年12月将该案发回日本特许厅重新审查,经略微修改请求项内容后,特许厅在2015年4月已作成专利有效之审决。亿光提出上诉后,智财高院目前仍在审理中。
日亚不遗余力地寻求保护其权利以及其他智慧财产权,并在适当且必要时,于任何国家对侵权者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