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软件联盟(BSA)公布2003年全球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其中台湾的软件盗版率为43%,也就是说,2003年一整年当中,台湾企业或民众安装于个人计算机上(不含服务器端)的软件,每十套中有超过四套是非法盗版软件,而2003年全球的盗版率则为36%,全球软件产业因盗版而造成的损失金额达到290亿美元。
BSA首度委托国际数据信息(IDC)公司进行盗版率调查报告,触及了先前研究所未包含的范畴,诸如操作系统、消费性软件、与当地语言的软件,这些额外的研究范畴不仅将BSA原本所进行的软件范围扩增了二分之ㄧ,也同时藉由IDC对于科技产业市场调查领域的专业经验,无形中更强化了软件盗版率调查的公正性。
根据这项调查,2003年全球的平均盗版率为36%,因盗版而损失的金额为290亿美元;亚太地区的盗版率为53%,因盗版而损失的金额为75亿美元;东欧地区的盗版率为70%,损失的金额为22亿美元;西欧的盗版率则为36%,损失的金额为96亿美元;拉丁美洲地区的盗版率为63%,损失的金额为13亿美元;而北美地区的盗版率则为23%,损失的金额为72亿美元;中东与非洲地区的盗版率为55%,损失的金额为9亿美元。台湾的盗版率为43%,损失的金额为1亿3900万美元。
IDC首席研究员John Gantz表示,本调查也显示出,在经济较为蓬勃发展、市场成长较快的国家如中国大陆、印度及俄罗斯等国家,其软件盗版率也相对地偏高,这可能是由于这些国家的人民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日常生活及商业上计算机化的速度也较为快速,然而遗憾的是,如果这些国家的盗版率居高不下,全球的盗版率仍将持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