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TV的重要特点,就是Google希望将网络的成功经验扩展至家庭娱乐的最中心点,也就是电视。目前全球有40亿以上的电视用户,包含了10亿因特网用户和20亿移动电话用户,也就是如此庞大的收视人口,让Google亟欲把网络的力量延伸至电视的开放平台,并定位为「Where TV meets web, and web meets TV」,目标是希望改变电视的使用体验。如果这一个策略奏效,其效应将会如同当年MOTO推出移动电话改变家用电话的使用习惯,并掀起了行动通讯产业的巨大涟漪一样。
事实上,近年来电视业者已经开始注重串流网络电视业者的内容,让观众可以透过Netflix这类网络租片服务的业者随选随看电视。也因此部分电视机种已经开始内建RJ-45或可扩充Wi-Fi无线网络的功能。然而Google TV的用意并非只是单纯让消费者透过电视上网而已,而是在上网的同时,消费者也能同时在电视看照片、播音乐、玩游戏、在线购物。这些功能在现今各大厂所推出的网络电视上其实都已经具备。但Google的目的,其实是希望能利用电视网络应用搜寻来获取关键词的广告收益,尤其未来Android与Chrome OS两大在线商店都可以在Google TV被广泛应用下载,软件业者与Google之间的拆帐收益也将会是获利的一环。
Google TV是网络与电视整合的重要里程碑。早在五年前,数字家庭的观念便已经被厂商所提出,不过由于硬件整合未臻完善,加上软件条件的发展尚未成熟,此一理想始终未能普及。直到Google TV结合了网络与电视的构想问世,并获Google的全力支持之后,数字家庭的理想才得以真正实现。
因此,Google TV的出现,是网络与电视整合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数字家庭的重要基石。由于Google TV是以Android系统为作业平台,其成功发展的可能性也大幅提升。Google TV可视为智能化电视发展的开端,在成功将网络与电视加以整合之后,相关硬件商与软件商可在现有的基础上持续发展与扩张。
Google TV的发展,台湾厂商受惠者包括生产机顶盒(STB)的正文、和硕;电视面板的友达、奇美;电源供应器的台达电、光宝;组装厂鸿海、仁宝、纬创、瑞轩等;以及其他如键盘、网络IC等厂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