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芝数字媒体网络(东芝DM)正式对外宣布,由于其DVD相关专利受到侵害,因此日前已经正式向德国Dusseldorf地方法院起诉德国DVD制造厂商EDD Bizz GmbH(EDD),以及该公司董事长Denny Holwerda。东芝DM起诉的理由在包括要求该公司停止销售诉讼所涉及的产品,并赔偿侵权所导致之相关损失。
目前东芝提供DVD专利授权的方式,是直接向客户授权,或者透过DVD授权组织「DVD6C Licensing Group」的方式进行授权。但是,EDD Bizz在没有与东芝或DVD6C专利集团签订合约的状况下,便自行生产DVD光盘,并在德国国内进营销售。
此外,东芝和美国东芝消费产品公司(Toshiba America Consumer Products;L.L.C.)曾经在2007年4月以其DVD相关专利受到侵害为由,起诉了17家生产DVD设备和相关产品的厂商,因此此次德国厂商遭到起诉并非第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