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Philips)控告台系盘片厂国硕、巨擘侵权案的终判结果出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判定未取得CD-R、CD-RW授权,自2006年2月5日起禁止全面输往美国,由于台系盘片厂多数已加入签约行列,预料将对香港、中国大陆等地盘片业者造成严重冲击。
根据ITC最终判决指出,凡是未取得授权的可写一次CD-R或可重复读写多次CD-RW,自即日起严禁输往美国市场,不过,最终判决仍须经由美国总统签署生效,预估审查期约2个月,因此,此一期间,若未获授权CD-R、CD-RW仍要输往美国市场,必须先缴交每片6美分的保证金。
由于台系盘片厂包括中环、铼德、精碟、利碟与达信等已于2006年第四季相继加入Veeza签约行列,因此,ITC最终判决对台系盘片厂影响相当有限。
至于侵权案主角之一的国硕表示,从2001年起所生产的CD-R、CD-RW已经没有输入美国市场,因此,ITC最终判决出炉,不会影响其出货。尽管ITC最终判决正式生效仍须静待美国总统签署核准文件,不过,由于中国大陆、香港等地仍有为数不小的盘片业者,并未加入签约行列,因此,未获授权的CD-R全面禁止输美,预料将对未签约厂商造成严重冲击,进一步加速其签约时程。
为捍卫CD-R、CD-RW专利权,飞利浦与国硕、巨擘缠讼相当久,过程亦呈现高潮迭起局面,2003年初判结果出炉,ITC仍以专利权滥用(Misuse)判决飞利浦败诉,飞利浦再提上诉,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于2005年3月判决,台系盘片厂确实有侵权行为。不过,国硕再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最终结果仍是判定国硕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