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近期在全球供應鏈在一連串全球重大事件干擾下,各國積極推動關鍵產業自主,強化產業韌性,包含美歐日採取鉅額補貼,吸引特定關鍵產業投資設廠;南韓利用租稅優惠,引導優勢產業朝前瞻技術加碼投資。台灣雖擁有優質的人力、技術跟法規環境,已建構創新、韌性、高效率的產業鏈,提供優質創新的高科技產品,成為國際經貿鏈結後盾,仍應掌握契機,提出具國際競爭力的獎勵政策,以繼續維繫產業國際競爭優勢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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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日前預告擬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2,以引導關鍵企業積極進行前瞻研發與先進製程,維持領先優勢。 |
依經濟部表示,有別於現今台灣獎勵制度,係為鼓勵創新研發及中小企業導入智慧機械而設計,與各國引導關鍵產業加大投資所設計獎勵目的截然不同。為了要在國際供應鏈中持續保有關鍵地位,企業必須不斷投入資源進行具開創性、突破性的研發創新,勢須花費高昂的研發經費,有必要重新設計新的獎勵機制。
因此日前祭出最新的租稅優惠獎勵機制,預告擬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2,以引導關鍵企業積極進行前瞻研發與先進製程,維持領先優勢。便特別強調不限半導體產業,而是鎖定「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經審認申請公司的前瞻創新技術層次及國際供應鏈關鍵程度,其主要產品是否在國際供應鏈屬於高階產品或用於高階製程者,提供投資前瞻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抵減租稅優惠的獎勵措施。
若是當年度投入研發經費及密度已達一定規模,即投資金額占營業額比例初估約5~10%;且經扣除各項稅負抵減稅額後,在台灣繳納營所稅有效稅率未低於15%企業,便可依前瞻研發支出給予25%抵減率,以抵減當年度營所稅;與購買先進製程設備金額,予以當年度5%抵減率,且無投資抵減支出金額上限。但兩者抵減上限不逾企業當年度應繳營所稅30%,將大大優於現行產創條例15%投資抵減率,期維繫台灣關鍵產業國際競爭優勢。
目前包括工總、工商協進會及電電公會等工商團體都已表態,期盼能將適用範圍擴及10-1條智慧機械和5G產業,展延投資抵減優惠期限直到2029年所有投資抵減落日為止,並將抵減稅率提高至15%。經濟部進一步表示,該增訂條款預告時間預計1個月,將力拚立法院下會期三讀過後,自2023年元旦起適用,至2029年12月31日落日,經費初估約百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