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媒體報導指出,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已於12月19日宣佈,澳大利亞的反垃圾郵件法案在獲得有爭議的王室同意書120天之後,將在明年4月11日成為法律。
澳大利亞訊息技術和通訊部長Daryl Williams於聲明中表示,這個立法的過渡期將給企業一些時間調整其必要的商業行為,但從明年4月11日起,若企業仍堅持濫發垃圾郵件,每天最多可罰款110萬澳元(折合為81.1萬美元)。
Williams指出,這個反垃圾郵件法禁止所有在澳大利亞通訊網絡中發送的垃圾電子郵件,也就是說,在澳大利亞用手機發送商業性垃圾郵件,或在網絡上發送垃圾電子郵件都是非法的,若由世界上其他地區向澳大利亞發送垃圾電子郵件,也是非法的。
據了解,澳大利亞通訊局將負責來實施這項法律。Williams表示,澳大利亞國家訊息經濟辦公室會於2004年年初開始負責協調,為這個反垃圾郵件法實施為期12個月的宣傳活動。
不過,Williams也承認,想要對澳大利亞境外地區的垃圾郵件製造者執行這個新法律,還必須得依靠與各國的司法部門合作才行。
目前澳大利亞也與韓國訊息安全局簽署了一項合作協議,雙方將共同解決垃圾電子郵件的問題。澳大利亞計劃在2004年2月加入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的反垃圾郵件機構,以進一步討論打擊垃圾電子郵件的多種方法。